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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日期:2008-04-3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响水县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建设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县城区居民不断提高的居住需求,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增强住房建设科学性,积极引导居民理性住房消费,现根据《响水县住房建设规划》(2005~2010),结合响水实际,制定我县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坚持调整住房结构,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切实做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工作,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坚持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原则,用科学的规划、设计理念指导住房发展,倡导资源节约型住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当前商品住房市场特点和市场分析

1、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住房供不应求,房地产投资如火如荼,由于开发量的加大,新开楼盘不断上市,房价涨幅趋缓,房市供求矛盾初步缓解。新建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多为80-120平方米之间,销售均价由去年上半年的1800元/㎡上升到目前2150元/㎡,涨幅达19%。

2、住房供求结构基本合理,但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特别是商品住房总面积中90平方米以下住房比例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通过对2008年商品住房市场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对商品住房市场影响的分析,预测2009年响水县城区商品住房需求为40万平方米左右。

    三、住房建设计划

根据住房建设规划中住房建设年度指引,对2009年响水县住房建设的投资、施工面积、竣工面积,供给结构要求、套型要求安排如下:

1、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表

2、商品住房供给中,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70%左右;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安置房结合拆迁实际具体考虑。

    四、计划保障措施

1、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在供地、资金、政策优惠方面优先安排,落实到位。

2、《响水县县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响政发[2008]9号)和《响水县县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响政发[2008]10号)均明确规定,在新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配建任务的完成。

3、加强住房建设信息的公布制度,积极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全面及时准确的发布住房建设市场信息,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减少居民消费的盲目性。

4、加强住房销售市场的清理整顿,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市场炒作行为,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5、把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套型结构的控制要求,纳入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从源头保证国家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

6、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同时,将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个开发建设项目,使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响水县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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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情假意!!!!!!!!!!!!!!!!!!!!!!!   (官员 ,09月16日 )
  不为百姓着想,呕????????   (大众 ,09月16日 )
  不好。呕   (民心 ,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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