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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知识百问(第5期)

[日期:2007-12-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五、物业服务和费用

 

 

56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单个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交费?

答:不能。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必须履行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57、物业服务管理事项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物业服务的管理事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3、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

4、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5、应业主要求进行的室内特约维修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58、物业管理服务中哪些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答: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其目的是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良好的环境。一般所提到的物业管理服务主要为常规性的公共物业管理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为满足其中部分住房、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如户内自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室内保洁、代订机票、报纸等。

 

59、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可以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

答:可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管理,但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60、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物业服务事项委托给他人?

答:物业管理企业不可以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1、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是否有权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

答:是。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授权,有权要求业主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授权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62、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构成因素有哪些?

答: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构成因素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10)合理利润;

11)法定税费。

其中合理利润,普通住宅最高不超过8%,其他物业由地方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定期公布市场平均水平。

 

63、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如何划分的?

答: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共分五档。

1)一档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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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

不能实施封闭式管理,但设专人24小时巡查小区,全体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基本规范。

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当班时佩标志,尽忠职守。   

能认真处理好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和求助。

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凶杀、火灾、爆炸、地震、电梯突发事件等)基本完整,有关措施落实。   

()

卫生保洁

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箱、车)保持基本整洁。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楼梯单元门以外公共区域保洁,共用楼梯道清洁由业主(使用人)自行组织;公共场所每日清扫一次,清扫结束时地面无垃圾、杂物。   

公共厕所每天清扫一次,无明显污物便迹外溢。   

小区内部窨井、下水道、化粪池每两年清掏疏通一次,能基本畅通。

()

绿化养护

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石块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

草坪生长一般,颜色一般,整块草地基本无明显的草荒和大面积病虫害;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

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树木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病虫害防治每年不少于2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园林小品每2年检修、油漆(粉刷)1次。

()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有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巡检要有记录,大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及时报告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落实维修资金。每2月巡视1次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设施,每年10月份安排置次共用部位门窗检修,使其保持基本完好。

房屋修缮制度完善,便民报修措施齐全,居民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具体范围、价格双方约定),服务态度良好。

共用设施设备良好,运行基本正常,无事故隐患,有设备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房屋外观基本完好,无较大缺损;屋面每年检修1次,屋面排水基本畅通。

共用楼道灯无安全隐患、无长明灯。   

共用二次供水水箱加盖加锁,每年清洗1次,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道路、停车场(棚、房)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小品、雕塑等基本完好,保持整洁。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盖板、管道损坏能及时修换。

()

基础台帐资料管理

业主公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完整。  

有一定的房屋档案资料,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经营管理资料(如住户档案、房屋档案、房屋安全普查记录、物业管理资金的交缴与支取纪录、业主委员会对服务标准的考核意见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落实。 

()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制度较完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已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管理规定注意事项。

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手续齐全,无危及房屋结构的违规装修现象。

外墙或屋面安装的设施设备或构件无重大安全隐患。

能及时制止违章装修、乱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有权部门处理。

()

环境秩序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标志准确,房屋楼号、单元号完整,每年检查、修换1次。

流动摊点、小商贩,拾()荒者进入小区的,能及时制止并驱逐。

()

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制度较完善,措施落实。

外来机动车辆进出小区记录基本完整,车辆收费符合规定。

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占压绿地现象。

车位有偿使用和车辆保管职责分明,无重大管理纠纷。

()

社区文化活动

小区订有居民精神文明公约、业主公约,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制度健全,邻里团结,文明居住,有关心孤寡老人、残疾的具体措施。

运动场地、文化场馆定时向居民开放。

能配合街道做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

综合管理与服务

小区管理单位与物业委托人或业主委员会责权利关系明确;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有各项

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考核标准。

管理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严谨和蔼,能开展多项便民服务措施。

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应在小区明显位置给予公示。

建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情况。

 

2)二档标准

 

 

序号

   

                                     

()

安全巡查

有经过培训的专业化安全护卫人员,巡逻及管理制度落实。

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当班时佩戴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认真负责。

不能完全实施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临时出口规定时间开放,开放时间有专人值守。

24小时巡查小区,服务基本规范,全体巡查人员不少于4人,能主动接受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和求助,巡查记录基本完整。

危及住户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一定的防范措施。

()

卫生保洁

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箱、车)保持完好整洁。

公共场所、共用部位每日清扫一次,清扫结束时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无卫生死角,目视基本整洁,公共座椅()保持基本整洁。

每半月打扫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月用抹布擦抹一次楼梯扶手,每半年擦洗一次楼梯道公用门窗,楼梯道目视基本整洁。

公共厕所每天清扫重次,无明显便迹、污物和异味。

窨井、下水道、化粪池每年清掏一次,保持畅通。

()

绿化养护

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目视基本干净。

草坪生长基本正常,成活率在80%以上,颜色一般,有少量枯黄,无大面积病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能根据草坪生长情况及时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树木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无明显钉栓捆绑现象,绿篱生长及造型基本正常。

喷泉池、人工湖每月打捞1次漂浮垃圾,每季清理一次湖底、池壁脏物、垃圾,目视湖()水面无杂物;喷泉设备完好。

假山、亭、廊、雕塑等园林小品每年检修、油漆(粉刷)重次。

()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巡检要有记录,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及时报告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落实维修资金。每2月巡视1次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设施,每年安排1次共用部位门窗检修,使其保持基本完好。

房屋修缮制度完善,便民报修措施齐全,居民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其具体范围、服务项目价格等,通过物业委托合同约定,其中急修(如自来水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项目)服务6小时内到位,72小时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一周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一周限制),有维修及回访记录。

共用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设备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房屋外观基本完好,无较大缺损;屋面每年检修重次,屋面排水基本畅通。

共用楼道灯每月检修1次,损坏及时修换,无安全隐患、无长明灯。

共用二次供水水箱加盖加锁,每年清洗1次,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道路、停车场(棚、房)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小品、雕塑等基本完好,保持整洁。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盖板、管道损坏及时修换。

()

基础台帐资料管理

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等各项制度完整。

房屋档案资料较齐全,记录变更及时。

有房屋总平面图、房屋竣工和接管验收资料、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住户档案(一户一档)、维修基金提取和使用记录,业主委员会对服务标准的考核意见等相关资料,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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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制度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使用人)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已告知业主(使用人)装修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手续齐全,物业管理人员每周检查1次施工现场,敦促装修人按规定装修并及时办理结构安全验收手续。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无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装修现象。

管理期间房屋外观基本完好,阳台封闭,空调、防盗窗()、晒衣架、遮阳蓬安装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安全隐患。

能及时制止违章装修、乱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有权部门处理。

()

环境秩序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标志准确,房屋楼号完整,每年及时检查修换重次。

及时阻止流动摊点、小商贩、拾()荒者、社会盲流随便进入小区。

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现象,宠物及信鸽饲养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无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现象,无未经批准乱张贴现象。   

小区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明显扰民现象。

重大节日喷泉、小区背景音乐能及时开放,噪音扰民现象能及时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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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制度较完善,措施落实。

外来机动车辆进出小区记录基本完整,车辆收费符合规定。

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占压绿地现象。

车位有偿使用和车辆保管职责分明,无重大管理纠纷。

()

社区文化活动

小区订有居民精神文明公约、业主公约,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制度健全,邻里团结,文明居住,有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的具体措施。

有一定的文化活动场所,每年小区居民联谊活动不少于1次,有活动记录。

运动场地、文化场馆定时向居民开放。

()

综合管理与服务

小区管理单位与物业委托人或业主委员会责、权、利关系明确;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有各项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考核标准,建立物业服务回访制度,每年回访不少于1次。

管理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态度和蔼。能开展多项便民服务措施。

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应在小区明显位置给予公示。

建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账目。

小区管理单位制定出争创市级优秀管理项目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3)三档标准

 

序号

   

                                          

()

安全巡查

实施封闭武官埋,有经过培训的专业化安全护卫队恤,巡逻及管理制度落实。

安全护卫人员有统一制服、编号,衣着整洁,熟悉辖区情况,认真负责,能主动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

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可疑人员或陌生人进出随时查询,大件物品出小区有登记。临时出口规定时间开放,开放时间有专人值守。

24小时巡查小区,服务规范,全体巡查人员不少于6人,有巡查记录。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监控记录完整,记录不少于15天。

危及住户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相应防范措施,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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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

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箱、车)保持完好整洁,定期消毒。

有专人负责公共场所、共用部位清洁工作,其中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积积水,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公共座椅()保持整洁。目视检查道路、广场无明显垃圾和杂物,无大面积积水,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公共座椅(凳)保持整洁。

每周打扫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用于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每季擦洗一次楼梯道公用门窗,楼梯道保持基本整洁,无垃圾、杂物、水渍及擅自占用现象。

公共厕所每天清扫两次,保持环境整洁、灯光明亮、无明显污物和异味。